为充分保障学院各项决策及中心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实现“创新发展、后发先至”办学构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师资队伍现状,特成立“医药卫生学院学术委员会”,行使学院学术治理相关职能,对学院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发挥研究、咨询、审议、监督、评估和指导作用。
附件:医药卫生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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