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教授专家对学院工作的智囊和指导作用,促进学院各项决策及中心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实现“创新发展、后发先至”的办学构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师资队伍现状,特成立“医药卫生学院教授委员会”。学院建设初期,由教授委员会代行院学术委员会和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学术治理职能,对学院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发挥研究、咨询、审议、监督、评估和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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