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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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放假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4年09月28日 10:28  点击:[]


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国庆节放假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4930-107日,放假8天。

二、课程调整安排

928日(第4周周六)补930日(第5周周一)课程;

929日(第4周周日)补104日(第5周周五)课程;

1012日(第6周周六)补107日(第6周周一)课程;

928-29日、1012日全体教职工正常上班。

二、温馨提示

请各位同学根据以上时间提前预定好出行往返的车票,在完成正常课程后方可离校,不允许无故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回家及返校路上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请病假须持有县(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病历证明及建议休假证明,先由家长与辅导员电话联系,再由辅导员签署情况说明,由学院学工办领导审批。事假除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假(特殊情况指:1、考取本专业技能证;2、家庭发生重大事故等),先由家长与辅导员电话联系,再由学院学工办领导审批。重大节假日前后辅导员无直接批假权利,对于节假日前后无故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同学,学院将根据《学生手册》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处分,望各位同学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注意事项

1. 做好宿舍安全管理。假期留校的同学注意遵守校规校纪,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相关管理规定。外出时,检查宿舍的水、电、门窗是否关好,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发生,注意宿舍用电消防安全,强化安全意识;禁止电动车电池在宿舍充电,禁止在宿舍使用管制刀具和电磁炉、电饭锅、电水炉、卷发棒等大功率和违规电器;不晚归、不留宿外人、不酗酒、不赌博、不参加任何不文明的活动。

2.增强防溺水安全意识。遵守防溺水“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懂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3.注意交通、人身和财产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坐无牌车,不坐黑车;注意乘车安全,离校与返校途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贵重物品;假日期间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

4.注意饮食卫生,预防各类传染性疾病。预防登革热疾病,远离高发区域;加强饮食卫生知识学习,杜绝暴饮暴食现象,注意个人卫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以增强个人抵抗力,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5.严禁参与任何非法传销活动,谨防兼职上当受骗;远离网络借贷,预防网络诈骗。不要轻易相信微信、QQ或抖音等社交媒体上任何要求转账的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医药卫生学院

202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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